丹尼爾.戴.路易斯採用的是「方法派」演技,也就是演員會盡可能以融入角色身分的方式過生活,讓自己變成那個角色。這是一種不可思議的演技法,但方法派演員往往過度耽溺在角色裡,以至於影響到下了舞台之後、銀幕以外的真實生活。「我承認我瘋了,完全發瘋了。」幾年後,丹尼爾.戴.路易斯在《獨立報》一篇採訪中這麼說。他承認這個角色「對我的身心健康並不好」。
我們都會無意識地用某種程度的方法派演技過生活,在網路、工作、與朋友相處或家中,扮演不同角色。這些角色各有好處,有的角色讓我們賺錢支付帳單,有的幫助我們在不舒服的工作場所順利運作,有的則讓我們跟看不順眼但仍得互動的人維持良好關係。但這些多重身分經常層層裹覆,讓人看不見真實的自己(如果我們知道自己是誰)。
我們會毫不自覺地把工作角色帶回家,把跟朋友相處時扮演的角色帶進愛情裡。無論角色扮演得多成功,到頭來都要飽受伴隨而來的不滿、沮喪、無價值感和不快樂。原本就渺小和脆弱不堪的「小我」被角色扭曲了。
我們不惜以價值觀為代價,努力活出別人眼中認為的自己。
我們會有意識、有意圖地創造自己的價值觀,不假思索地用這種二度反射出來的形象──庫利稱為「鏡中我」(Looking-Glass Self)──做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