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業」是我們自己所製造出來的產物,我們今日所經驗的一切,都是自己過去所創造的結果。同理,我們的未來也掌握在自己的手中。這本書成書的目的就是為了幫助我們,幫助所有渴求自由與真理者去創造一個可以迎向解脫的未來。
我們要特別感謝明尼蘇達大學物理系的羅傑.瓊斯教授(Roger Jones)和夫人,協助打字、謄稿及撰寫這些演講的初稿。
CHAPTER 1業力的繩索
在古雅典雄偉的德爾菲(Delphi)殿堂牆上,刻寫著這幾個文字:「認識你自己。」從此這個主題就遍及人類所有的哲學思想。在西方,它被認為是希臘哲學的遺產,但實際上這個概念源自更古老的東方智慧傳統。每個人都想要認識自己,了解生命的意義和目的。印度先賢的目標是教導人類處理人生最重要的問題,這問題關乎我們應該以怎樣的方式活著,不只是自己本身的存活,而是要知道如何處世、如何於外在塵世中生活。為了生活在這個世間,我們必須了解業力(行動)法則,以及如何履行我們的職責。
「行動」的梵文字是karma,源自於字根kri,意思是「去做」。一個人從事各種行動,然後得到相關的報償,接著再把這個報償移轉給為他們完成工作的其他人。因此,行動會產生出成果,而成果會再生出行動。從遠古時代開始,生命就是以這樣的方式不斷演進著,這就是所謂的業力法輪。帶著想要獲得成果的動機去行動,就主動招致了束縛。而放棄這些成果,則可以讓我們免於一切的苦痛。讓我們來思忖一下這是如何發生的。
如果所有人都能理解為眾生福祉去奉獻一切的價值,就不會有人只為了自己而生活,所有人都會由於互相體諒、彼此思量而連結在一起。那些為了眾生福祉而奉獻生命的人,會受到眾生的本我(也就是宇宙之主)的支持,來維續其生命。
一個能因為放下行動成果而感受愉悅的人,是一位真正的瑜伽士。沒有放下這個成果,就不可能證得圓滿。
希求行動成果的自私欲望,就是一切痛苦的根源。無論是誰,只要他是為了自我滿足而對行動成果產生依賴,就會發現自己受到束縛。在現代社會中,每個人都為了自己而保留勞動的成果。這樣企圖掌握的占有慾,催生了一個由自我所創造的邪惡與痛苦的世界。僅有少數的幸運者為了他人的福祉做出奉獻,他們無私地執行自己的職責。但大多數人都無法掌握「享受」的幻滅本質,因此經常深陷於哀痛之中,他們還以為享受才是通往永恆快樂的方法,這確實讓人有如置身於迷宮。要使這些無知的人擺脫苦難的束縛,即使並非完全不可能,也是極為困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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