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么《易经》的“易”字,究竟是什么意义呢?根据道家易学者的传统,经东汉魏伯阳著《参同契》所标出,认为“日月之谓易”的定义,最为合理。“易”字,便是上日下月的象形。《易经》学术思想的内涵,也便是说明这个天地之间,日月系统以内人生与事物变化的大法则。
并且从近世甲骨文的研究的确有象形上日下月的“易”字。因此更足以证明道家传统和魏伯阳之说:“日月之谓易”的定义之准确性。目前《易经》的学术思想,在西方欧、美各国,逐渐大加流行,我们自己对国家民族祖先文化准确的定名和解释,绝对不能人云亦云,含糊混淆,自损文化道统的尊严。
《易经》的作者
“易更三圣”,这是秦、汉以后的作者,对于上古形成易学传统者公认的定说,也是我们现在开始研究易学者必须先了解的问题。
秦、汉以后,儒家学者共同认定,开始画八卦的,是我们的老祖宗伏羲氏。演绎八卦的,当然是周文王。发扬易学精义的,便是孔子。因此说“易更三圣”就是指画卦者伏羲、演卦者文王、传述者孔子。事实上,文王演卦而作“卦辞”,他的儿子周公又祖述文王的思想而发扬扩充之,便著了“爻辞”,为什么三圣之中却不提到周公呢?据汉儒的解说,根据古代宗法的观念,父子相从,因此三圣之中便不另外提到周公了。关于这个问题,如此结案,是否公允而有理,还是很难认定。
开始画卦的,当然是伏羲,这是毫无疑问的事。经过文王演卦、周公祖述、孔子发扬以后,硬要赖掉周公在文化学术上的功劳,恐怕孔子梦对周公时,于心难安。同时,又轻易地溜掉“更三圣”的这个“更”字,也不应该。古文“更”字又有“曾经”的意思,所谓“易更三圣”者,是指易学经过三位圣人学者的整理,才得以发扬光大。
由伏羲画八卦开始,到了商、周之际,再经过文王、周公、孔子三圣的研究和著述,才建立了《周易》学术思想的系统。因此可知“易更三圣”一语,严格地说,应该是对《周易》一书而言。如果说对所有的易学系统来说,硬拉下伏羲来凑合三圣,似乎有点牵强。连带这个问题而来的,便是“文王演易”和重复演绎为六十四卦的问题了。
伏羲画卦,这是古今公认的事实。由八卦演绎成六十四卦,却有四种说法:
(一)认为六十四卦也是伏羲所排列的。
(二)认为六十四卦也是文王的演绎。
(三)认为由八卦重复排演成六十四卦的,是神农氏。
(四)认为重复演卦的人是夏禹。
主张第一说的,以王弼(辅嗣)等为最有力;主张第二说的是司马迁等;主张第三说的是郑玄等;主张第四说的是孙盛等。
要把这四种说法加以考据确定,实在不容易,而且几乎是绝不可能的事。至于认定重复卦象的人是周文王,大概是从“文王演易”这个“演”字的观念来推定的。其实,这个“演”字,不能硬说就是演绎六十四卦的含义,只能说是对《周易》一书六十四卦排列的次序和方式,以及《周易》书中对卦爻辞的演义而言。这是无可否认的,都是文王的杰作。至于伏羲画出的卦象,它的原来次序程式究竟是如何排演的?为什么《连山易》的排列以“艮卦”为首,为什么《归藏易》的排列以“坤卦”为首等问题,都是值得研究的。王辅嗣的主张,认为重复排演六十四卦者,仍是伏羲的创作,这是最为有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