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薪水拿不到几次而且还不时被拖欠着。欧佛经常不得不打电话给他的伦敦朋友,拜托他们多借点钱给他。尽管如此,我还是很快就攒够了一笔钱,买到了我的第一套西装。之后有好几个月我每天都穿着这套西装上班。
我们常常工作到深夜,下班后我还得走一大段路,回到位于惠威尔亚洲佛教社区(AsianBuddhistcommunityofHowell)寺院里的一个小房间睡觉。过不了几个小时,又得起床搭乘巴士前往曼哈顿上班。在我们的生意小有进展之后,公司搬到了曼哈顿的上城(uptown),那里比较接近钻石区。我们很大胆地雇用了一位宝石工匠,在我们所谓的“工厂”,一个大房间内,镶制出我们的第一批钻戒。
过了不久,我获得了足够的信任,让我如愿以偿能够坐在一袋散钻前做分级归类。欧佛和尔雅还问我愿不愿意负责新成立的钻石采购部门(那时这个部门除了我之外,还有另外一个员工)。这个机会让我非常兴奋,马上就投入了这份工作。
内圣外俗的生活
对于我的俗世工作,我的上师曾告诫过我,叫我不要张扬我的佛弟子身份。我得蓄着和常人一般长的头发(而非光头),衣服也得穿得和别人一样。而且不论应用何种佛教义理,都得悄悄地做,不可浮夸和虚张声势。内在虽然是个佛教圣者,外表却必须和一般美国商人没有丝毫差别。
就这样,我没有告诉任何人,便开始应用佛教的义理来经营我的部门。在这之前我已经和阿兹瑞兰夫妇就责任问题达成共识。我负责管理这个部门的所有事务,以宝石来赚取稳定的利润。相对地,就员工的聘用或解雇、薪资与升迁,以及工时与职责等问题,我也有绝对的决定权。我的责任是准时交货并为公司赚取可观利润。
这本书就是我如何撷取古老佛教义理,将安鼎国际公司的钻石部门,从一无所有建立成一个年盈余数百万美元的跨国公司的故事。这家分公司不完全是我独自建造的,它的政策也不完全只遵照我一个人的意思。但是我可以说,在我任职副总裁期间所做的大部分决定和政策,都是依据你即将在本书看到的佛教原则而来的。
那么,到底我所说的是哪些原则?我们可以把它们分成三项来谈。
第一个原则是,要做生意就要成功,就得赚钱。在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里普遍存在着一个观念,认为一个追求精神生活的人总好像不应该赚钱,不应该富有。
其实在佛教教义里,钱本身并没有罪过。何况拥有较多资源的人要比没有的人更能多行善事。问题是,我们是用什么方式赚钱,我们了解不了解钱从何而来、如何能叫它源源不断,以及我们是否以健康的态度去面对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