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II.47. 全神合一于感觉行为、自身本性、自我意识、相互关系、目的功能,可得:控制感官。
III.48. 由此:感知力快如意念,脱离感官,并且可掌握:自然因源。(自然因源:大自然的起因、起源)
III.49. 只有认知到本我纯意识与个体意识之差异,才能:无所不能+无所不知。
III.50. 甚至对全知全能也没欲望,种子的不纯得以减灭,可得:解脱。
III.51. 即使接到高灵的邀请,也绝不要依恋或自满,否则可能重返旧路。
III.52. 全神合一于瞬间(时间单位)及其线性流动,可得:诞生于辨识力的知识。
III.53. 它可辨识两个极其相似的东西,即使它们的物种、特性、位置都一样。
III.54. 它可超越一切事物及其一切状况,并可破解时间的线性。故曰:诞生于辨识力的知识。
III.55. 当个体意识的纯净与本我纯意识的纯净相等时,可得:解脱。
IV. 解脱篇 Kaivalya-Pada
IV.1. 神通来自天生、草药、咒语、自省或合神。
IV.2. 生命转换到另一个形式,是自然本因的水到渠成。
IV.3. 近因(眼前的行为)不能驱动自然本因,只是做出选择,像农夫开关水渠。
IV.4. 个体意识的产生,仅仅源于自我感知。
IV.5. 意识活动倾向的不同,导致不同的个体意识。一个原始意识,主导无数个体意识。
IV.6. 其中,入神所产生的意识,不受潜意识习惯影响。(不受业力影响)
IV.7. 合一者的行为不白不黑,其他人则有三种(白的、黑的、混合的)。
IV.8. 由此三者,潜意识习惯外显出来,随之结出相应的果实(果报相随)。
IV.9. 生命种类、空间、时间不同,但结果是连续的,因为潜意识习惯和记忆是一个整体的存在。
IV.10. 它无始无终,因为存在的意愿是永恒的。
IV.11. 潜意识习惯被原因、结果、基础、对象合为一体。后者消失,前者才消失。
IV.12. 过去和将来,以各自的形式,存在于不同路线的法则中。(时间=不同的路线)
IV.13. 它们或放大外显、或精微不显,都有自然的事物基本特性。
IV.14. 事物基本特性之转换的独特性=事物(客体)的个体性。
IV.15. 客体相同,意识不同,两者分道扬镳(所见不同)。
IV.16. 如果,客体不依赖于一个意识、不被认知,那会怎样?
IV.17. 客体之可知或不可知,依赖于意识对其色彩的反射。
IV.18. 个体意识的波流,永远被它们的主宰—-永恒不变的本我纯意识—-所知。
IV.19. 个体意识不能照见自己,只能被见。